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读法学之书,遇见经典,遇见智慧,遇见良善。构知识体系,理明逻辑,提高素养,不竭创新。我有不释卷,与君共赏析。新澳彩开奖
研究生会学术与创新中心特此推出“法研荐读”栏目,与大家一同在阅读中交流成长。
本期“法研荐读|朋辈篇”分享,我们邀请到4位同学进行书籍推荐,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感悟,同时也欢迎大家向我们栏目进行投稿推荐自己喜欢的书籍,我们会为大家进行推送展示,投稿邮箱 【[email protected]】
1
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分享书目:《论法的精神》
【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
分享人:吴玉玺























【经典摘录】
一般地说,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为某一国人民而制定的法律,应该是非常适合于该国的人民的;所以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竟能适合于另外一个国家的话,那只是非常凑巧的事。
民主政治原则腐化的时候,人们不但丧失平等的精神,而且产生极端平等的精神,每个人都要同他们所选举的领导他们的人平等。这时候,人民甚至不能容忍他们所委托给人的权力。无论什么事情他们都想自己去做,要替元老院审议问题,替官吏们执行职务,替法官们判决案件。
他们很容易把自由给予他们的奴隶;他们为奴隶婚嫁,待奴隶像自己的子女一样。快乐的气候产生了坦率的风俗,带来了柔和的法律。
把一切当代的观念用到辽远的古代去,这是产生无穷错误的根源。对这些愿意把所有古代都近代化的人们,我就引埃及的僧人们对梭伦所说的话:“呵,雅典人,你们只是一些小孩子!”
【阅读感悟】
作为启蒙运动的法哲学杰作,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犹如一颗星辰,照亮了人类对法治文明的探索之路。两个多世纪过去了,这部巨著依然以其深邃的洞察力,叩击着每一个思考者的心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重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仅是在重温一部经典,更是在寻找解决当代问题的智慧。法律与人性、权力、文明,这些永恒的命题依然在等待着我们的思考与回答。孟德斯鸠留给我们的,不仅是一个理论体系,更是一种思考方式,这种思考方式,将永远伴随人类追求正义与自由的征程。
2
在真实的刑辩中感受法治的细节
分享书目:《法庭上的柳叶刀》
何兵著
分享人:朱柳颜




【经典摘录】
越权绝对无效。
用思想的枷锁愚民、治民是专制者们、阴谋家们的共策。
思想模糊必导致语言含混。
礼教可以成为枷锁,理论可以成为枷锁。如果我们失去思考的能力,一切的理论都可能成为我们的枷锁,正所谓“人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就是卢梭语言的本意与由来。
吵架是不需要讲逻辑的,吵架能力和论证说理的能力成反比,吵架能力越强,说理能力越弱。
【阅读感悟】
这本书中收录了何兵教授近十年办案过程中处理的大案要案的辩护词和代理意见,经过助理朗读、律师磋商和集体汇编后形成。这些辩护词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谢留卿诈骗案、陶苏根职务犯罪案、郭礼峰诈骗集团案等,部分案件已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刑事审判参考》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每篇辩护词从开头、结尾及重要部分添加了金句,详细解析了办案背景、经过及辩护思路,帮助读者理解写作思路、辩护效果及法律问题。此外,书中还附录了何兵教授关于法律职业的讲话和办案札记,展现了他对法治建设的深切关怀,书中部分案件的观点被采纳,并推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改相关规则,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
从法治文明演进看文化基因的现代表达
分享书目:《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瞿同祖著
分享人:沈方宇




【经典摘录】
“研究法律自离不开条文的分析,但仅仅研究条文是不够的……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是否有效、推行的程度如何,对人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才是真正的‘功能研究’。”
“儒家思想中的礼与法、德与刑等观念,逐渐渗透到法律之中,形成了独特的法律儒家化现象。 ”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
【阅读感悟】
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构建的法律社会学研究体系,彻底改变了传统法制史研究的范式。这部著作以两千年中华法系的演变为经,以家族、阶级、宗教、巫术等社会要素为纬,编织出法律规范与社会结构相互塑造的动态图景。与其说这是一部法学著作,不如说它是一幅社会的全景白描图,静态的法典条文被还原到生动的社会生态与历史场景中,让人惊觉历史、法律与文化的一脉相承,并唤醒读者当代背景下对法治现代化的新思考,让人们能够在传统与现代的对话中寻找智慧。
4
新时代新课题的法学指南
分享书目:《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
雷磊著
分享人:刘涵予



【经典摘录】
尽管不可否认,同案同判在一定程度上可用来为这些司法制度的正当性提供说明,但我们却不能反过来用这些制度来证明同案同判本身的性质。
在其理想中,法律被视为一个封闭、静态的规则体系(法典就是这种体系化的最高成就),而司法裁判就是从相关规则出发进行演绎推理的结果。
法律适用被认为包含着辨识相关事实、界定法律争点、表述有待适用的法律规则以及将法律规则适用于相关事实这样几个清晰的步骤。
从法律人工智能应用的角度来看,应当将法律推理视为对一种更加广泛的人类能力的应用,即实践认知或相对的是认知理性。
【阅读感悟】
在《时代棱镜中的法学方法论》一书中,雷磊教授对近年来法学方法论领域出现的一些新课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全书以“司法裁判是什么”这一核心问题为线索,探讨了几个主要议题:是否存在统一的法律思维模式;法律渊源与法治精神之间的关系;在司法裁判中如何理解和区分事实与证据;定义论在法典编纂中的实际运用;同案同判原则及其裁判价值的争议;对司法裁判中后果考量的反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问题;以及在人工智能时代下法律推理的基本模式。作者将多学科的视野引入法学方法论研究,通过与哲学、逻辑学的对话,构建出一套兼具广度与深度的理论框架,不仅丰富了法学的内涵,更为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工具。
资料来源|网络、新澳彩开奖
资料搜集|吴玉玺、朱柳颜、沈方宇、刘涵予
统稿|吴鹏
美编|李天琦
责编|张若竹、沈敬凯、陈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