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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最与众不同的2-4年 新澳彩开奖 优秀教师代表宋亚辉教授在2023级研究生新生开学典礼上的发言

2023-09-27 23:35:23浏览

各位校友、同事、同学:

大家好!

很荣幸作为教师代表发言,听说最近几年,兄弟院校开学典礼上的教师发言越来越“卷”,导致我一度打退堂鼓,但最后还是接受了院里的邀请。因为我自己想的开,我历来不愿跟别人“卷”,所以,根本不会在意你们给了别人多少次掌声。我不仅不打算跟别人“卷”,还打算教大家,为什么要在研究生的2-4年自由伸展。所以,我的发言题目是《生命中最与众不同的2-4年》。

人生夹缝中的2-4年

首先,祝贺你们来到生命中最与众不同的2-4年,我称之为“人生夹缝中的2-4年”。如果你以今天为分水岭,分别回望和展望一下前后两段时间的自己,你会发现,这2-4年的确与众不同。因为,

1.在今年以前,你们大多数人都被困在本科的学分绩里,高考以前的中小学阶段也一样,同学们不敢有半点马虎,一切都以教材和讲义的标准答案为准。稍有不慎,某一科成绩掉队,可能就像我一样,跌落研究生的保送名单。如果你本科期间泡图书馆上瘾,导致期末考试成绩不佳,没关系,欢迎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我当时的研究生室友是从陆军通讯兵考来的,我问他为什么考南大经济法,他说,退伍后无所事事,看见邻居在备考什么研究生,于是复印了人家的备考资料,试了两次就考上了南大。我说你怎么这么牛,他说邻居家若有北大的备考资料,我更牛。然而,时代不同了,现在的本科生如果失去保送机会,读法学硕士的机会就非常渺茫了。因此,现在的本科生更卷了,很多人以学分绩为重。青春年华就这样被困在学分绩里,越卷越深,生命的意义何在,顾不得思考。

2.再往后看,当研究生毕业以后,你们绝大多数人都会找到公务员、律师或企业法务等工作。岗位会有不同,但相同的是,你们将被困在单位的KPI系统里不能自拔,跟学分绩系统一样,越卷越深,直到人过半百,也许才会发现自己忙忙碌碌竟不知为了什么。经验表明,温饱问题都容易解决,甚至豪车、豪宅对于南大的毕业生来说也都不是梦,但功利目标实现了之后呢?真正的差别就出现了。一路卷过来的人,当功利目标实现了之后,会感觉一切都没啥意思,难道努力奋斗几十年就是为了混口饭吃?然后再继续努力让下一代也混口饭吃。如果这就是中华文明的传承方式,那么,这个民族的竞争力何在?

3.好在,研究生这2-4年的确与众不同。研究生期间没有学分绩系统束缚你,除非你自找;也没有工作单位的KPI卷你,除非你把“研究生”读成“实习生”,自己找上门去求“虐待”。你原本可以很骄傲的说“我自由了”,终于可以在这人生的夹缝中“仰望星空”,跟一批无所畏惧的同学们,还有“不食人间烟火”的教授们一起,思考一些存在感和意义感方面的大事。但我无法理解,卷了那么久,吃了那么多苦,浪费了那么多宝贵的时间,终于上岸了,为什么还要自己找不愉快,为什么还要去“卷”一些没有意义或意义不大的事情,或者“卷”一些不该在大学里考虑的事情?比如刷简历、刷证书、发呆、打游戏、刷手机等等……。

我不是反对做这些事,而是我认为,人生的这个夹缝期就那么短,就像一个容量有限的罐子,大物件要先放进去,然后再用边边角角的空间放入细枝末节的东西。这就是统筹规划,实习、考证、刷手机任何时候都能做,但系统性的读书、思考、写作和核心竞争力的训练却不同,后者只能在时间充沛且持续连贯的大块时间段内优先完成,这才是应当优先考虑的生命中的“大物件”。这2-4年的人生夹缝期应该留给这些“大物件”。


法科研究生学历所为何事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质疑,我未来不走学术道路,为什么还要听你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教授建议,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读书、写论文上?很多人将写论文视为科研人员的专属职责。基于此,认为不走学术道路的研究生似乎就不必写论文了。至于申请学位所需的毕业论文,则视之为学校强加的“考核”手段。由于质疑“写论文”的意义,于是便不难理解为何像翟天临这样的人根本不知论文为何物,不少硕士学位论文更是在结构上千篇一律、内容上低水平重复。

若要讲清楚研究生写论文的真正意义,就必须回答我要讲的第二个问题,“法科研究生学历所为何事?”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大都设置“研究生”学位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对此,有甲说、乙说和丙说。先排除“阴谋论者”的丙说,他们认为这是社会没那么多工作岗位接纳大学生,让你们到学校再卷一段时间。

需要辨析的是甲说和乙说,其中,甲说认为,是为了提升人文素养和通识教育的层次,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文素养的提升是一生的事业,孔子有言:“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既然人文修养是一生的事业,那么大学将青年人“领进门”,并树立人文主义价值观即可,余下的任务将留待学生在社会的“大熔炉”中自行修炼。多留你们在学校2-4年,意义不大。

乙说认为,研究生学历是在四年法学本科的基础上,再通过2-4年的职业技能训练,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律师、检察官、法官、法学家等法律职业者,或者以非法学本科学历为起点培养跨学科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法律硕士)。说到这里肯定有人会问,大学四年难道培养不了职业技能吗?是的,很难!

因为大陆法系的法律性质决定了,职业技能的培养必须经过“输入”和“输出”两个阶段的连贯性训练。简单比较两大法系的法学教育差异,相信大家就会接受我的观点。两大法系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差异极大,其中,英美法系的主流见解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经验如何获得?在象牙塔里显然不行。如果不是哈佛大学的兰代尔(Christopher Langdell)院长在19世纪末所做的法学教育专业化改革,美国的法学教育几乎全部在律所和法院通过学徒制教育完成。经过兰戴尔推动的系列改革,演化发展至今,美国大约只用三年时间,在大学里教会法科学生一些基础性的法律知识和“同案同判”的方法论技巧,学生差不多就可以毕业了(外国人读的LLM学位更短,不到1年时间),具体职业技能的训练主要靠在法院作助理、在律所作学徒,慢慢体验获得。

而大陆法系的成文法教育则显著不同,因为大陆法系的职业法律人只能按照立法者编织好的“法网”,在上面按照一定的章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体上需要通过七年左右的时间进行完整的“输入”和“输出”训练,毕业后就要无缝对接去做法官、检察官,几乎没有作学徒的过程。而律所让你先做学徒,那是不得已之举,因为你浪费了研究生的训练机会,不得不从头来过。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二三十岁做法官的大有人在,但在英美法系几乎不可能。大陆法系之所以要在象牙塔里完成系统性的知识“输入”和技能“输出”训练,关键原因在于,成文法的生命力不在经验,而在逻辑。法律运作的灵魂在于体系与结构,熟谙体系才能解释适用法律。这些关键的方法论知识大多是隐性的,并不直接展现于条文本身。在大陆法系,“认识文字并不意味着能理解法律”。

正是基于此,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呈现出一个共同特征,即在入门阶段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填鸭式”教学,通过分门别类的高强度集中授课,将历史积淀下来的系统性法律知识灌输给学生,为后续的法律应用奠定基础。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德国的大学虽不明确区分法学本科学历,但德国的法学教育自1869年以来,总体上分为“大学教育”与“实践见习”两个阶段,其分别对应于两次国家司法考试。其中,第一阶段的“大学教育”是以通过第一次司法考试作为完成标准,教育目标也是为了法学基础知识的集中输入,其强度之大令人咋舌,法科学生因久坐和写字过多,导致腰椎疾病和手腕肌腱受伤的情况并不罕见,以至于我们的杰出校友弗赖堡大学的卜元石教授曾这样描述:“在大学城里患有骨科疾病的年轻患者大部分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南大校医院收治的腱鞘炎、颈椎病、坐骨神经痛的年轻患者,好像也挺多,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陆法系如何进行职业技能训练

既然法科研究生学位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职业技能的“输出”训练,那么,研究生期间的努力方向,差不多就一目了然了。

接下来进入最后一个问题,“大陆法系如何进行职业技能的输出训练?”也有甲说、乙说,这里可直接排除乙说,因为他认为,去法院、律所、五百强企业端茶倒水就能学到职业技能。我不否认在哪种高大上的环境中能感受到一些职业气息,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还能慢慢学的伶牙俐齿,甚至给老板拎包也有一种走向职业巅峰的荣耀感。但这些不是“技能”,甚至连“经验”都算不上,更不是法律人的核心竞争力。这些是你生命罐子里的“小物件”,任何时候都可以放进去,但真正的职业技能,必须在持续连贯的研究生期间,在象牙塔内通过沉浸式的读书、写作获得。因此,法科研究生应聚焦于职业技能的输出训练,重在培养法律人正确的价值观和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对变化的能力。由于社会发展与法律更新速度的加剧,适用于昨天的知识也许转眼便已过时,此时大学的核心使命是教人们如何以不变应万变。此为法律职业教育之“道”。

在“术”的层面,如何训练法律人的职业技能?这就要求研究生必须亲力亲为。如果说法律知识可以言传,那么,法律人的职业技能就只能“身教”。身教的方法和载体主要是指导“写论文”。大家可以看看,至少我了解的大陆法系国家培养研究生,都需要写学位论文才能毕业。写论文不是目的,更不是考核,而是一种职业技能的训练手段。写论文虽然不是最好的训练手段,但人类至今还没有发现比写论文更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手段,也许,未来的脑机接口可以取代写论文这种训练手段。据我观察,几乎所有人都有眼高手低的毛病,如果不写出来,连自己都发现不了自己的逻辑链条很多是断裂的,更发现不了自己在很多问题上都是结果导向的,逐字逐句写作的过程就是精密的逻辑推理过程,这个过程是最训练人的过程,法律人所需要的思维方式、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围绕论点展开论辩的技巧,统统都蕴含在论辩式写作的过程。这才是“论文”,不同于叙事文。

在研究生期间,自己独立读书、思考、写论文与同学、老师论辩,如此循环往复,不知不觉间就会塑造法律人的思维习惯和职业技能。如此训练出来的“研究生”,跟半路出家的“实习生”的不同在于,前者可以将经验判断的结果用法律人共同体皆认可的逻辑推理出来,后者多半只能靠经验判断和结果判断,而这种判断,南京的卖菜阿姨和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也会,而且人家还不用交学费,甚至比你还准。因此,不走学术道路的研究生也要通过“写论文”来训练法律人思维和职业技能。写论文可实现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到解决问题的全流程训练。研究生两到三年固然无法培养出通晓所有法律问题的完美法律人,但熟谙法律思维之人却能以不变应万变。


兴趣,让生命中的一切变得不同

更为重要的是,在不断读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创造新知的过程中,你将逐渐发现自己的潜力和兴趣。一旦找到了学术兴趣,或培养了兴趣,生命中的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了。兴趣会让你不知疲倦,甚至无所畏惧,更不会在意别人在你背后的议论,或者扔来的小石头。关于学术,解亘老师曾说:“热爱,其他都不需要”。是的,热爱,会让读书、思考和创造成为生命不可分割一部分。最近有朋友问我说,你都评上教授了,为什么还在艰苦的读书、写论文,我缓缓的看了他一眼,引用了解亘老师的话说:“热爱,其他都不需要”。他听到后露出惊讶的表情,没关系,这正是价值观的分野。

在兴趣的驱使下,一个人很容易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人生观和价值观将因此得以塑造。这才是一个人生命中真正的“大物件”,也是大家来到“象牙塔”真正的意义所在。我一开始说,今天要教大家如何不跟别人“卷”,这就是答案,这就是每个人都能够自由伸展的起点。

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己的存在不只是为了温饱、豪车、豪宅,还有为社会所认可,至少为自己所欣赏的尊严和价值的时候,你大概不会在年过半百回首往事之时,讨厌自己“因虚度年华而悔恨,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就是为什么,前段时间学生记者采访我时,我说了那段,听起来让人有点奇怪的话的原因,原话如下:“25岁之前,要认真思考一些真正有价值的事情,我不是指功利意义上的价值,而是有关个人存在的价值,进而才会找到存在感、意义感,觉得余生的努力值得!”不然,25岁研究生毕业后,走出浦口校区,市场经济滚滚的车轮将会把你卷进KPI的系统中,让你无暇去深度阅读、对话、思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当你经历了社会的无数次毒打、命运的反复折磨之后,终于幡然醒悟的时候,会暮然发现,生命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抓住“人生夹缝中的2-4年”,也许,一切都将变得不同。


谢谢大家!


文字 | 宋亚辉

责编 | 羊怡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