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引导同学们以法学的视角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奋进的新征程,鼓励同学们关注、思考国家法治化进程中的显著成就和热点问题,在坚定文化自信的基础上,以富有趣味性的时评形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递时代奋进之声,新澳彩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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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以及行知书院社会科学实验班同学开展此次“法学新声”时评征集活动。
征文活动自启动以来,同学们踊跃投稿,围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必要性与正当性、《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国家专项整治电视套娃收费背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三个主题以及其他热点话题,从法学的视角思考和审视社会热点,表达了自己对于法治化进程中的时事热点问题的见解。
经过筛选,刘芳羽、田冬晨、陈心妍、毛思雨4位同学荣获了优秀奖,让我们一起欣赏一下这些优秀作品吧!(排序不分先后)
优秀作品(节选)展示
在《高龄化社会下的法理反思》一文中,刘芳羽同学较为深刻地分析了当下高龄化社会所面对的种种问题及其形成原因:
传统养老观念中尤以家庭养老为主流,尽管存在着情感等方面的种种优点,但其缺点似乎也不容忽视。作为代际交换的一种方式,家庭养老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情感、经济、时间。情感因素强调子女对老人的主观孝敬程度,但如若是子女自始就毫无孝心等极端情形出现,以家庭为基础的养老体系便难以应对,即使在实践上这是极少数情况。其次是经济方面,同理推至极端,如若子女本身便穷困潦倒,即使再有孝心,也很难给予老人实质性的帮助。最后,在时间层面,即使子女很可能同时具备如上两个条件,但奈何工作太忙、精力不济,乃至给养老的质量造成威胁。基于包括但不限于如上三点的缺陷与困境,我们应当要倡导新时代的“孝养观” 来替代传统意义上的“赡养观”,并在当前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向社会替代性转移的倾向增长的态势下,合理分析高龄化、空巢化社会的应有对策。
在《全面发挥法律功能,促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一文中,田冬晨同学在法律“三位一体”功能的分析框架下,为文物保护的法律防线提出了可能的构建进路:
借由法律的指引、预测和强制功能三位一体,我们可以构建文物保护防线。法律通过某个抽象的规范而对不特定的人做出的指引,高效平等,效果确定。法律通过禁止文物犯罪,鼓励人们保护文物,实现指引和引导公民保护文物的功能。而这些规定在指引人们的同时,也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或者对他人行为的倾向性做出预测。作为违法后果,法律会强制性地制裁违反法律的人们。“三位一体”,即指在既有法律的规定下,人们会因预测到法官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而趋利避害的理性选择,即不行违法之事。在完善法律对于文物保护规定的同时,充分法律“三位一体”的指引、预测和强制功能,使得公民因受法律制裁而不为破坏文物之事,构建起文物保护的坚实防线。
法律的评价和教育功能,助力文物保护的深入推进。法律的评价功能是指人们可以通过法律来判断和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正当,而教育功能则是指法律规定通过教导和培育公民对于法律的认同,从而在行为上能够和法律保持一致。通过发挥法律的评价和教育功能,更能使人们忠于法律,遵守法律中关于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将文物保护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培养公民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观念,更是深层次上树立人们的文化自信,唤醒人们的文化自觉,助力文物保护的深入推进和发展。
在《电视观看有疑难,权益保护须先行》一文中,陈心妍同学结合自身看法,从法学视角分析了国家对广电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措施的长短期规划。
从具体实施来看,短期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长期治理正处于统筹规划阶段。
短期治理于行动中扎根。去年8月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有关单位,开展治理电视操作复杂和“套娃”收费工作。对于电视服务顽疾的“开机慢”问题,有关单位要求将“开机直接呈现全屏直播电视”作为有线电视和IPTV的默认开机模式,尽最大努力优化机顶盒功能。而对于“超前点播”,其以规范视角来看,涉嫌捆绑销售和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九条有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规定、第十条有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规定和第二十六条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部分内容也违反了《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格式条款效力的强制性等规定。针对此,总局也展开相应行动,主要针对电视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三个方面开展治理。
长期治理在思考中生长。有关领导表示,除了短期的行动式治理,后续相关部门针对需要更换机顶盒才能够改善用户体验的情况,将制定替换计划。另外,将组织部署有新功能的软件,实现开机自动优先显示直播电视信号。这一系列举措将精准打击电视服务“痛点”,契合老年群体简化使用流程,便捷操作的需求,利于提升大众文化体验。
在《以法律之剑 护文物之魂》一文中,毛思宇同学用文学化的语言阐述了我国文物保护法的立法意旨,并对我国的文物保护的法治化进程充满了希望。
国家发布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草案,既表明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物保护体系的坚定决心,又向广大社会发出一个不容置啄信号: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亟需增强。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的措施明确了有关部门抵制文物过度商业化的坚定立场——人民立场。文物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财富,是数千年来智慧的结晶,是中华儿女在世界舞台上共同的精神寄托,强调保护原则就是在保护人民的共同利益,文物的开发是为了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并非发展为文化产业谋取利益,一个国家真正的消亡便是文化的消亡。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才能够在文物保护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宽严并济也是文物治理的应有之义对于某些破坏文物的恶劣行径,唯有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才能够得到避免有些人铤而走险“打擦边球”的想法。
泥沙俱下,滚石嘶吼,文物的毁灭叫嚣着一种文明的式微;
茫茫暗夜,总有普罗米修斯手持圣火,点燃黑夜,重构文明,用法律之微芒,明精神永存,文明永存。
结语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在思想与现实的火花中,在观点与观点的碰撞中,我们心怀公正之魂,在笔墨之间传递时代奋进之声,彰显法治之义。相信同学们在此次征文过程中都体会到了法律与社会的联动,增进了对法律和社会热点的思考与理解。愿我们继续砥砺前行,延续对法律的思考,为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奖品领取方式
会按照各位同学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大家领取奖品。
特别鸣谢 / 刘芳羽、田冬晨、陈心妍、毛思雨
编辑 / 叶一舟
文编 / 周赛君
美编 / 邱思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