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4年3月14日下午,由南京大学学生会与新澳彩开奖
学生会共同举办的“消费有道,法益南雍”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座第二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十年变迁”,于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南青报告厅顺利举行。
本次讲座由新澳彩开奖
教授李友根老师主讲,李老师沿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十年来的发展脉络,带领同学们从历史和时代的视角深入了解这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活动回顾与展望
引言
为什么是“3·15”?
李友根老师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讲起,1983年,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历史中走来,全世界消费者保护运动一步步走向了新的阶段。

1993年消保法的修订
李友根老师向我们介绍了1993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相关法律缺位、消费者运动与地方实践蓬勃发展的多重背景下,我国秉持着“倾斜保护”的立法基本理念,力求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方式,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地位不平等的困境,进而提高消费者地位。“9项权利”“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极具创新色彩的立法,进一步推动建设公平有序、惠民利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13年消保法的修订
在此之后,李友根老师讲解了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的背景与内容。
二十一世纪初期,中国社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市场经济欣欣向荣,互联网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法治、人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权”“惩罚性赔偿提为3倍”“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条款的设立或修改,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也满足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修订也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修法后的消费者保护运动推进
消保法修订后,消费者保护运动并没有停止脚步。李友根老师以无理由退货权的进一步争取与维护、小额诉讼和公益诉讼实践难题的化解为例,向我们描绘了法律修订后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图景。

回顾总结与展望
最后,李友根老师引导我们从消保法的发展历程去理解消费者保护运动与社会变迁、法治发展的关系,从而更好地知晓法治社会进步的规律。
当谈到对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未来展望时,李友根老师说道,我们要不断推动消保法的发展,不断应对新的挑战,使法律的运用与时俱进。他还提到,要注重制度借鉴,发挥学术反思的精神,在放眼世界的同时坚持中国道路。
结语

抚摸历史余温,把握现实脉络。李友根老师的讲授为我们打开了一扇思想的窗口,去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也使我们更加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消费者群体的利益。寻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足迹,让我们一起秉持消费之道,维护交易公平,共促良性市场!
文编 / 任秋阳 李卓妍
美编 / 黄彦之